192  線上訪客40  
金門縣 連江縣 新北市 桃園市 臺中市 臺南市 屏東縣 花蓮縣 臺北市 臺東縣 宜蘭縣 新竹縣 苗栗縣 彰化縣 雲林縣 嘉義縣 澎湖縣 基隆市 新竹市 嘉義市 高雄市 南投縣
  回上頁
請選擇申請角色

請選擇縣市

系統公告
台北市地政局公告:因機房將於113/5/16(四)18:00~19:00進行設備維護作業,維護期間可能會發生短暫瞬斷,不便之處敬請見諒。
近日發現有部份使用者,使用不當方式進行謄本送件,已影響謄本系統的運作效能。為維護其他正常用戶的權益,若發現有此類行為之帳號,將暫停使用本系統之權限。
依內政部 112 年 4 月 20 日修正發布「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權利書狀及申請應用地籍資料規費收費標準」,人工登記謄本原每張新臺幣 5 元,修正為新臺幣 10 元。
新北市淡水地所公告:淡水區新市段於87年辦理區段徵收作業,地段名誤繕為「新巿段」,為維護民眾權益,即日起更正為「新市段」並生效,於區段徵收作業完成後至公告日止,所核發之謄本不因地段名誤繕而影響其效力。